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厂房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,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,其计算公式如下:
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=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×适用单位税额。
前面说过,厂房对外出租,出租方需要承担的税费包括:增值税、城市建设维护税、教育附加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企业所得税。
其中的“城镇土地使用税费”,缴纳主体是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或个人,其拥有的生产、经营或出租的房屋,坐落在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、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,应按房屋占地(含出租的院落占地)面积,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,计算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。这里的房屋,同样包括厂房;法律依据是:《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。